The alarm went out for a John Doe who stole twenty thousand dollars from the local bank.
为一个抢了当地银行两万块钱的一个叫做约翰•多伊的人发出了警报。
原译除了文字不通顺之外,主要问题在于“John Doe”是“一个叫做约翰•多伊的人”吗?
其实,查一下词典就明白了,例如《世纪版新英汉词典》的释义就说得很清楚:“[律]诉讼程序中对不知真实姓名的当事人的称呼”(如果是女性,则用“Jane Doe”)。
所以,John Doe并不是那个“抢了当地银行两万块钱的”人的姓名,也不能像翻译普通人名那样译为“约翰•多伊”。原文所用的John Doe是因为不知道他的姓名才用的代称,汉语中没有类似的代称,只能译为“一个抢了当地银行两万块钱的人”。
在法律文件中假设的“被告”和“原告”分别被称为John Doe和Richard Doe。此外,原“为……发出警报”意思也不清楚,整个句子可以译为:“有人抢了当地银行两万块钱,为此发出了警报。” 或者 “已发出警报,通缉抢了当地银行两万块钱的那个人。”
那么,为什么使用“John Doe”这个名字呢?
“Doe”的原意是“母鹿”,大写表示“无名氏”;而“John”来自《圣经》,是英语中最常见的男子名,常用于表示“普通人”。
John Henry:泛指任何人的姓名,例如:Just put your John Henry on the back of the check.(只要在支票背面写上你的名字就行。)
Square John:指“诚实可靠、奉公守法或不吸毒的人”。
John Q. Public:意为“普通公民”。
John Bull:是绰号,指“英国人”(顺便提一下,美国人的绰号是Uncle Sam,澳大利亚人的绰号是Bill Jim,俄国人的绰号是Ivan Ivannovich)。
the John:指“厕所”(现常简化为John,go to John是“上厕所”)。
Dear John letter:女子写给情人或丈夫的绝情信。
Johnny 或 Johnnie:常用于指普通人,尤指“花花公子”和“纨裤子弟”,例如:Johnny on the spot(随时可以找来帮忙的人),Johnny Raw(新手),good-time Johnny(乐天的人)。
Jack:也是John的昵称,常见的短语包括:
Jack of all trades:类似于汉语的“什么都会一点儿,但什么都不精通”。
Jack of both sides:指“两面讨好的人”。
Jack among the maids:指向女人献殷勤的男子。
Jack-in-office:指“自命不凡的小官吏”。
英语中还有许多表示普通人的专有名词,例如:
Joe:也可指普通人,例如:Do you see the Joe sitting at the bar?(你看见坐在吧台前的那个家伙吗?)
GI Joe:指“美国兵”。
Holly Joe:指“牧师”。
Tom, Dick and Harry 或 Brown, Jones, and Robinson:都指普通老百姓,相当于汉语中的“张三、李四、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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