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I remember seeing him at a very hot spot in a place called Happy Valley.
原 译:
我记得在一个叫做快乐谷的地方的一个热点见到过他。
辨 析:
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热点」是指「某时期引人注目的地方或问题」,现在常听到的有「旅游热点」、「投资热点」等,所以原译给人的感觉好像是说,原句中提到的him是在一个游客众多的热闹场所被看到的。从字面看,hot spot与「热点」如出一辙,还有人认为后者是由前者翻译过来的,但实际上两者的意思并不吻合。hot spot常指危险的地点,尤指有政治纠纷,随时会爆发动乱或战争的地方,比如the Mideast(中东)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hot spot。
所以原句应该译成:我记得我是在叫做快乐谷的地方一个危险的地点见到他的。
这里要提一下,现在也有英美人用hot spot指fashionable or popular place,而且强调lively,不过这样的用法还不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