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 stood with military straightness in his old uniform.
他军装虽旧,却军容整齐。
此句出自名著《飘》(Gone with the Wind),而此译文被推崇为“佳译”,在一本介绍翻译的书里用做例句。问题的关键在于状语with military straightness。该书认为,汉语中没有类似“military straightness”的搭配用法,于是译者经过考虑,用“替换法”,把抽象的“military straightness”换成了形象的“军容整齐”,这一点值得借鉴。乍一看,译文显得很有点“文采”,原译者确实颇动了点脑筋。
但是从原文内容上推敲却有点矛盾,“旧军装”和“军容整齐”似乎不太相配,至少不是最好的搭配。有人会说,不能绝对。旧军装穿得整齐也可以是“军容整齐”的。翻译的唯一标准是上下文。其实刚才这一句还没有完,后面接着说:his pistol in its worn holster, his battered scabbard smartly slapping his high boots, his tarnished spurs dully gleaming.(原译是:“他的手枪套在破了的枪套里,伤痕累累的刀鞘跟长筒靴磕磕碰碰,显得十分气派,生了锈的马刺还隐隐约约闪着亮光”)。“旧军装”加上“破了的枪套”、“伤痕累累的刀鞘”、“生了锈的马刺”,这样的形象恐怕很难说是“军容整齐”了吧?
其实“straightness”并不那么抽象,它是“straight”加上名词性后缀“-ness”构成的。而“straight”的本意并不难理解,这里指“(他站得)笔直”,加上前面的“military”,是说“像军人那样站得笔直”。“军容整齐”主要强调他的装备,而不是讲他本人的气质或精神状态,从上下文看不是本句的原意。
综上所述,原句可译为:“尽管他穿的是一套旧军装,但站得笔直,显示出军人的威严。”推敲后半句的原译,还可以发现“显得十分气派”和原文描写的形象也有点格格不入,“气派”改成“神气”要好得多。
我们说,译文有时需要变通,但如何变通才适当,那就要取决于上下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