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 养 1.犹抚养。抚育教养。 汉 刘向 《列女传·魏芒慈母传颂》:“慈惠仁义,扶养假子,虽不吾爱,拳拳若亲。”《宋书·武帝纪中》:“ 荆 雍 二州,西局、蛮府吏及军人年十二以还,六十以上,及扶养孤幼,单丁大艰,悉仰遣之。” 丁玲 《松子》:“于是 小毛 的扶养,也成为 松子 的事。”2.扶持培养。 清 李斗 《扬州画舫录·草河录上》:“﹝ 谢啟昆 ﹞出为 扬州 太守,扶养士气,主持风雅者数年。”3.扶助供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特定亲属间一方须对他方承担生活供养责任的法律关系。前者称为扶养义务人,后者称为扶养权利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它没有身份、辈分的区别,是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即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和平辈亲属间的扶养。我国继承法、刑法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从国外立法来看·大多数国家采用广义说。狭义的扶养·专指夫妻之间和兄弟姐妹等平辈亲属之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东欧一些国家的立法采用狭义说。我国现行《婚姻法》采用狭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