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明 历 历法名。 南朝 宋 祖冲之 以为“古历疏舛、颇不精密”,乃于 大明 六年创制《大明甲子元历》,简称《大明历》。规定一回归年为365.2428日。其特点,一是改进闰法,将旧历中规定的十九年七闰改为三百九十一年一百四十四闰,使之更符合天象实际。二是在制历时考虑岁差,一百年差一度。此历当时为 戴法兴 所阻,未能实行,但以后诸历多从大明历所出。参阅《宋书·律历志下》、《南齐书·祖冲之传》。
大明历,是由南北朝时期中国著名数学家、科学家祖冲之创制的一部历法,也称“甲子元历”。在历法中,祖冲之首次引入了“岁差”的概念,从而使得历法更加精确,是中国第二次较大的历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