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市 公 司 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全国性证券管理机构批准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条件有: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开业在三年以上并连续盈利;按股本总额向社会公开其发行股份的比例;申请时的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等。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