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事 1.指企业或事业组织中担任监察工作的领导成员。 叶圣陶 《北上日记·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晚饭后,文协理、监事与 华北 文协理事开联席会议。” 徐铸成 《杜月笙正传》六:“他还在某些纺织厂、面粉厂担任董监事。”2.封建时代朝廷官署的低级官员。《旧唐书·职官志三》:“太仓署……监事十人,从九品下。”《旧唐书·职官志三》:“诸铸钱监……监事一人,或参军或县尉知之。” 清 钱谦益 《南州徐氏先茔神道碑铭》:“以国子生謁选,为光禄寺监事。”
监事(supervisor ),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