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性 认 识 指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阶段的认识。它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把丰富的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就会飞跃和升华到这一高级阶段的认识。这种更深刻、全面反映客观事物的认识能更有效地指导行动
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重要阶段,以事物的本质规律为认识对象,是对事物的内在联系的认识,具有抽象性、间接性、普遍性。理性认识的三种形式有:概念——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概括,判断——在概念的基础上对事物的各种关系进行区分、识别;推理——由一个已知的判断推出下一个判断。理性认识的这三种形式是认识的不断深化,具有递进性,理性认识靠的是人类的思维模式,及逻辑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