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身 1.佛教语。梵语意译。谓证得清净自性,成就一切功德之身。“法身”不生不灭,无形而随处现形,也称为佛身。各乘诸宗所说不一。 2.指高僧之身。 3.旧指修炼得道之身。
梵语dharma-ka^ya,巴利语 dhamma-ka^ya。指佛所说之正法、佛所得之无漏法,及佛之自性真如如来藏。二身之一,三身之一。又作法佛、理佛、法身佛、自性身、法性身、如如佛、实佛、第一身。据大乘大义章卷上、佛地经论卷七等载,小乘诸部对佛所说之教法及其所诠之菩提分法、佛所得之无漏功德法等,皆称为法身。大乘则除此之外,别以佛之自性真如净法界,称为法身,谓法身即无漏无为、无生无灭。三身分别为法身、报身和化身。法身经常用明镜、明月等来譬喻。如果不受贪嗔痴慢疑五毒的侵害,自性是清净无暇的。这就是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