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 文 1.指诗、赋、赞、颂、箴、诔诸体以外的其他文体。《晋书·干宝传》:“ 宝 又为《春秋左氏义外传》,注《周易》、《周官》凡数十篇,及杂文集皆行於世。”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杂文》:“详夫 汉 来杂文,名号多品:或典誥誓问,或览略篇章,或曲操弄引,或吟讽謡咏,总括其名,并归杂文之区。” 宋 苏轼 《与谢民师推官书》:“所示书教及诗赋杂文,观之熟矣。” 清 章学诚 《文史通义·和州文征序例》:“奈何志家编次艺文,不明诸史体裁,乃以诗辞、歌赋、记传、杂文,全倣选文之例,列於志书之中,可谓不知伦类者
杂文是一种直接、迅速反映社会事变或动向的文艺性论文。特点是“杂而有文”,短小、锋利、隽永,富于文艺工作者色彩和诗的语言,具有独特的艺术感染力。在剧烈的社会斗争中,杂文是战斗的利器,比如鲁迅先生的杂文就如同“匕首”“投枪”直刺一切黑暗的心脏。在和平建设年代,它也能起到赞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的针砭时弊的喉舌作用。比如《庄周买水》、《剃光头发微》等文章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