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 等 教 育 最初阶段的教育。自 西周 起,各代官学、私学所设的小学、书馆、蒙馆,都是儿童受初等教育的学校。我国近代初等教育的体制,确立于 清 光绪 二十八年(1902年)。其后学制迭有变更,以四二制(初级小学四年、高级小学二年)实施最久。
初等教育即小学教育,基础教育或称,是使受教育者打下文化知识基础和作好初步生活准备的教育。通常指一个国家学制中的第一个阶段的教育,对象一般为6~12岁儿童。 这种教育对提高国家民族文化水平极为重要,因此各国在其经济文化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都把它定为实施义务教育或普及教育的目标。